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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呼和浩特市发布疫情防控第21号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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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进入我市人员管控工作的公告

(年第21号)

截至年6月5日,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新冠肺炎聚集疫情累计例,其中确诊病例89例,无症状感染者16例。自年6月6日起,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仙湖社区惠福西路号;海珠区沙园街道中海橡园(H1、H2、H3、H4栋)、昌岗街道晓阳街(20、22号)、滨江街道沙地直街(21、23号)新增为中风险地区。为扎实落实呼和浩特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鉴于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当前疫情形势,近期广大市民如无必须,请勿前往。

二、年5月23日(含)后自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仙湖社区惠福西路号;海珠区沙园街道中海橡园(H1、H2、H3、H4栋)、昌岗街道晓阳街(20、22号)、滨江街道沙地直街(21、23号)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需持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报备,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点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后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报备,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如有疑问可拨打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号码见附1)。

凡有上述地区来(返)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凡与上述地区返回人员有过接触的在呼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四、广大市民和来呼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上述地区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

五、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建议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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