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收储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详见“附件: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并单独申请(申请人申请竞买工业用地的还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
三、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拖欠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企业及其股东申请,也不接受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计入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平台D级及以下企业)。
四、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
五、本次挂牌出让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宗地简介》、《网上挂牌交易操作手册》。
申请人可于年10月19日至年11月8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lan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