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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车辆和人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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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2日电(张雪冬)3月1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切断病*传播途径,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强机场车站管控。加强机场、火车站查验,对非必要进出呼市人员进行劝返。确因特殊原因需进出呼和浩特市的,需持有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履行其他规定查验程序。

二、加强公路通行管控。进出呼和浩特市车辆主要限于执行应急任务、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任务,运送必需的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其他车辆进行劝返。

三、加强区域流动管控。市四区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不离开城区;市四区与各旗县、各旗县之间车辆和人员尽量减少流动;市四区内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及供水、供电、供暖、医院、环卫、商场、超市、防疫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要采取“两点一线”模式出行,其他人员尽量不流动。

四、加强公共交通管控。对市域内的公交线路进行压缩调整,公交、地铁运营线路经中高风险地区施行甩站运行,同时减少发车频次,拉大间隔时间;市内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共享单车等除执行疫情防控任务外,尽量减少流动;私家车非必要不上路。

五、加强基层末梢管控。各旗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社区)为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减少人员出行和流动。

上述防控措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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