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经市人民*府同意,发布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市财*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转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人社发〔〕29号)文件。
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已逐步开展社会保险费减、免、缓、退工作。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流程吧!
一、关于社会保险费减免
各类型单位减免情况一览表
自治区社保局已为我市部分参保单位划型,参保单位按照以下步骤查看划型结果并办理后续业务:
①登录单位网厅-疫情期间减免缓缴模块-参保单位划型查询
②如果单位已划型且划型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