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向媒体介绍了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策和变化。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张猛
一、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主要*策
(一)市区小学入学工作
1.报名对象
(1)凡年满6周岁也就是在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凡年满6周岁、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市四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各区《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市区公办小学入学继续按照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注册、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进行。市区民办小学在审批地行*区域内,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3、报名方式
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年6月1日—6月30日。
4.信息审核
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5.查询结果
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年8月15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二)市区初中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
市区“小升初”招生对象为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电脑派位或小学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市四区教育局将另文公布各地区《年小学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办学条件和招生规模负责制定本辖区公办、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要切实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进行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时间为:年7月11日。
7月13日—19日,市四区教育局根据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后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被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行*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凡通过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且在被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参加年中考时具有“分招”资格。
年我市“小升初”招生*策最大的变化是“公民同招”。“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部门统筹下在同一时段、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
二、年中考招生的主要*策
(一)招生*策
1.继续按照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3.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蒙古语文(甲)
15:00—17:00 英 语
7月22日
8:30—10:30 数 学
15:00—16:40 文科综合
7月23日
8:30—10:30 理科综合
14:20—16:20 汉 语
蒙古语文(乙)
16:50—18:30 生物地理综合
(初二年级)
(三)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
8月3日,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8月5日—25日,进行体艺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
三、年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的主要*策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策
市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采用网上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二)五年制高职的招生*策
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一)提高*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明*治纪律,确保在高中招生工作中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二)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中考招生工作。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四)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
(五)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学校进行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建议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六)考生可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本人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不得查卷。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时,须缴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
所有涉及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发布。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年5月8日
记者:齐航
编辑:贺晓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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