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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8 17:39:00
各相关小微企业:

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42号)的规定,现将贵公司缴纳的不动产登记费进行退费,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缴费票据复印件。

并将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年12月27日之前拍照发送至邮箱bdcdj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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