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官方信息公开平台。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7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际,现就全市年高中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做好组织工作
(一)市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市中考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
(二)市教育局成立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命题与试卷评审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全面负责年高中招生工作。
(三)市教研室负责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和中考的命题工作。
(四)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全市中考体质测试工作、中考相关服务系统的建立、维护和运行保障及中考网上报名、网上阅卷和网上录取工作。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策及要求
1.年中考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2.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蒙古语文(甲)
15:00—17:00 英 语
6月16日
8:30—10:30数 学
15:00—16:10文科综合
6月17日
8:30—10:30理科综合
14:20—16:20 汉 语
蒙古语文(乙)
16:50—18:30生物地理综合(初二年级)
(四)中考命题与施考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统一使用呼和浩特市中考、结业考试试卷,试卷命题及蒙古语授课试卷翻译工作由市中考命题组统一完成。
2.中考组织施考工作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完成。
(五)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对象
1.具有市四区户籍(年3月1日前)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社会零散考生。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人在市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年3月1日前转入),并在该校连续实际就读的初中结业生。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3.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可享受市区户籍待遇(非本市户籍的初中结业生不享受此待遇)。
4.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六)报名方式
年我市中考采用考生网上报名、现场图像采集、信息确认和电子学籍信息确认同步完成的方式进行。
1.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