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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19 2:57:00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近年来,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稳步提升,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明显改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到年如期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大数字校园建设力度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数字校园达标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水平,以服务教育全局、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导向,以评促建,以评促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思想和理念的转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培养适应新时代的创新型人才。

二、评估时间

本项达标评估工作时间为3年,从年至年,每年达标平均不低于30%,三年完成全市所有中小学达标。

三、成立评估小组

为了如期完成本项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数字校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慧莉

成员:张猛、浩日洼、乌兰、郭丽园、高林椿

四、评估程序

(一)自主申报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指标(试行)》(附件1),各地区、各直属学校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积极申报。

(二)专题指导

根据各地区、各学校申报情况,我局组织相关专家,采取专题培训、入校指导、经验交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三)评估表彰

每年底,我局组织专家对当年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对于达标率较高的地区给予表彰。

五、其他要求

数字校园建设是我局未来三年的重点推进工作,请各地区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旗县区每年度申报数量按不低于本地区学校数30%积极申报,确保按时完成达标任务。年申报时间截至9月15日。

联系人:王瑞*,联系

附件:1.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指标(试行)

2.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申请表

年7月20日

附件1

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要点

权重

保障机制(32分)

组织机构

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领导体系、职能管理部门和支持服务体系

2

人员配备

信息化职能部门按市教育局《呼和浩特市中小学电化教育人员工作规程》要求配备相应人员

4

规划计划

制定出台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

推进机制

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2

信息填报

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季报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按时填报

2

督导评估

将信息化应用纳入学校管理人员考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

经费投入

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每生不低于元/年

2

能够充分整合现有经费渠道,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持续增加,保障电教人员津贴。

2

经费支出

学校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开支情况。

3

教育信息化上级财*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经费使用情况

2

制度建设

建立完备的数字校园管理制度,包括校园网络管理,教学空间管理,校园电视与广播管理,教师培训管理,经费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

3

教师培训

每年制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计划,有具体的培训方案。

2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以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覆盖全校%专任教师。

2

按上级部门要求参加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相关培训。

1

网络安全

(8分)

组织管理

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和问题。

3

安全培训

每学期组织不少于1次网络安全培训或应急演练。

2

网络应用

自建信息系统必须落实等保定级备案。学校网络出口部署安全设备,校内用户上网行为做到实名认证,可控可管,记录上网行为日志,留存达6个月以上。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要点

权重

基础设施

(32分)

网络环境

建成较为完善的校园网络,实现所有教学班级有线或无线全覆盖,教学、办公等网络逻辑管理。

3

学校实现光纤宽带网络接入,接入带宽M以上,保证师生流畅上网。

2

多媒体设备

多媒体设备达到%全覆盖教学班级,满足教学需要。

2

信息终端

师生用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满足信息化教学所需。师机比1:1,生机比5:1以上

2

同频互动课堂

建成同频互动教室至少一间,并与市级同频互动平台对接。

2

建成并有效开展中小学“同频互动课堂”应用。与结对学校有教学计划,每周不少于1课时互动课堂。

4

在线视讯管理系统

学校部署高清视频监控,监控覆盖所有教学重点区域,视频资源可存储2周以上。

3

接入市级在线视讯管理平台,实现统一管理。

2

网络学习空间

全部教师开通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并在教学中深入应用(每月开展教学研活动不少于4次)

4

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并利用空间开展学习。初中以上达%,小学达50%。

4

功能教室

建有数字化实验室并开展相关实验课程。有1项加1分

3

建有创客教室、智慧教室等并开展相关学生创新课程。有1项加1分(可不限)

3

信息系统

(22分)

教育管理

将学校教师、学生、资产等基础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全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3

依托全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校级)开展学校人事、学籍、教务、办公、资产等管理工作。

5

教育教学

利用全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备授课教与学活动,每个班级均有教学活动记录。

6

在全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有校本资源库,学校建有共建共享覆盖全部学科,全部年级。

6

教育评价

依托全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师、学校评价工作。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要点

权重

课程开设

(12分)

信息技术

按照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信息技术课程。每周不少于1节课,上机课时不少于总课时70%。

6

创新教育

依托创客教室开展校本特色创客教育,如3D打印、机器人、人工智能、编程等校本课程。开设课程1门加2分。

6

学生信息素养

(38分)

信息技术基本能力

按照中小学各学段大纲要求,掌握必要的信息科技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5

高中、初中%以上,小学50%以上的学生能应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探究学习、个性化学习等,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10

信息意识与道德

学生具有初步的信息获取与传播意识、信息保密与安全意识、识别污染信息与守法意识。

3

创新能力

能充分发挥创造性,高、初中%以上,小学50%以上学生有数字化作品。

10

信息技术成果

年内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竞赛获奖情况。自治区级以上1项加1分,市级以上1项加0.5分。

10

教师信息素养

(50分)

考评*策

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有相关考评方案。

6

信息技术基本能力

90%以上专任教师基本掌握常规课件制作方法,并有自己的课件或教学资源。

6

%专任教师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6

教学活动

开展信息技术支撑的教育教学创新活动,转变教学方式,深度融合,提高教学质量(如:智慧课堂、翻转课堂、“同频互动课堂”、电子书包、智能教育分析等)。

5

培训提升

培养信息技术应用骨干及名师,有培养方案、每学期有计划、总结。

3

按要求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一次加1分。

4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以上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相关培训,%教师参与。

4

信息技术成果

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信息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大赛、信息化基本功大赛等活动。自治区级获奖1项加1分,市级获奖1项加0.5分。

8

当年内参加各级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竞赛获奖或发表数字化教学研究成果情况。自治区级以上1项加1分,市级以上1项加0.5分。

8

附件2

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通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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