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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呼教发〔〕18号
市四区教育局,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各招生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今年我市小学、初中结业生生源状况和各类中学办学实际,现将—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同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办普通中学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
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包括“统招”计划、“分招”计划和特长生计划三部分,除特长生计划以外的计划按“统招”计划数和“分招”计划数各占50%进行分配。公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占比不超当年招生计划的6%,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特长班必须经主管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方可执行。
各招生管理机构和学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招生规程,实施“阳光招生”。若招生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确需增加招生计划,须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擅自扩招。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负责人与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附件2:
附件2: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4月29日印发
相关链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呼教发〔〕12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7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际,现就全市年高中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做好组织工作
(一)市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市中考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
(二)市教育局成立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命题与试卷评审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全面负责年高中招生工作。
(三)市教研室负责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和中考的命题工作。
(四)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全市中考体质测试工作、中考相关服务系统的建立、维护和运行保障及中考网上报名、网上阅卷和网上录取工作。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策及要求
1.年中考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2.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