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北疆草原林地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对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加强与相关行*机关的协作配合,于年3月2日,前往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区分局开展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段双燕详细介绍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专项监督方案,明确了“是否存在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而仅给予行*处罚的情形以及被破坏林草地的后续恢复情况”等,为检察机关的重点监督对象。第四检察部主任赵慧媛详细询问了近年来区林业和草原局作出的行*处罚的履行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赛罕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同志介绍了目前专项活动的工作进展,正在对近十年的案件进行梳理,制作台账,并对历年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其中作出的行*处罚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不予受理、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而无人执行的问题较为突出。
会上,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与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区分局还就双方专项工作对接人员的确定、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深入探讨。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机关对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为守护北疆草原林地贡献检察力量。来源:第四检察部
编辑:王卉蓉审核:李晓静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