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基本原则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2.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单招宣传、组织考试等工作。纪检处负责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报考资格
具有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四、考前流程
(一)网上填报志愿
时间:年3月0日至4日
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