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道路交通秩序持续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呼和浩特大队紧紧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充分运用“出口问询——轨迹追踪——倒查处理”三步走新型技战法(以下简称“新三步走技战法”),查获一起一车多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案件。
8月13日上午9时许,呼和浩特大队执勤民警接到稽查布控预警,一辆紫色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执勤民警随即组织警力,在呼和浩特收费站将车辆成功拦截。民警告知驾驶人武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后,依照法律规定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面对民警的检查,武某仅出示了车辆的行驶证,自称驾驶证未随身携带。经过民警核查,确认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经初步调查,武某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真实还原案件经过,民警运用“新三步走技战法”对车辆进行轨迹追踪,发现车辆同乘人员吴某、崔某都在同天驾驶过车辆,经民警核查,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崔某驾驶证未过实习期,属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车上共有四人,没有驾驶过车辆的一人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至此,案件的全部经过得以真实还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武某和吴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两千元、拘留7天的行*处罚。崔某因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两百元的行*处罚。
交警提示
一辆车上四个人,三人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一人驾驶证还没有过实习期,这种状况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会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请小伙伴们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关爱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文明参与交通活动。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