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中文专业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5.应聘英语学科教师,英语等级要求达到专业八级。
6.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7.具有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纪、*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招聘岗位
(1)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年应届公费师范生)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
(3)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生物、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
三、报名方式
我校即日起接收应聘人员投递电子简历。考核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四、联系方式
诺老师:-
邮箱:
幼儿园、小学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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