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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8/5 16:20:00
市自然资源局简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审批及管理事项下放区自然资源分局实施的改革举措,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论证程序,提高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质量。近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了《审批事项下放后建筑方案审查有关事宜的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质效。

《细则》优化了建筑方案的审查工作,分类明确了建筑方案审查方式,审核流程更精简,审批服务再优化。对工业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推行“极简”审批,免于审查,建设单位提交规划设计方案且承诺按照规划指标进行建设,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专审会与《方案》论证会合并召开,会议通过后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细则》细化了建设项目建筑方案审查流程。具体明确建筑方案的专家论证环节及其相关职责,压实审查主体责任,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切实提高审查质量,有效推进审查工作。

《细则》强化了市局对各分局建筑方案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具体指导内容,强化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高效质优、协同推进的原则,为分局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并随机抽取各分局办理的建设项目进行复核,要求全年抽取比例不低于10%。

《细则》明确了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建设项目档案分建筑方案审查阶段档案和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档案,为保证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由市局统一收集管理建设项目档案,并规范建筑方案和审批档案上报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供稿:王浴潼

本期编辑:韩忠智

本期责编: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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