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
制度建设优势加强与人民群众
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立法工作
地方立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必须站稳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有用的法、立管用的法”,就是要把回应群众诉求关切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聚焦点和发力点。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探索群众了解立法、参与立法、拥护立法的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
为了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并公布了第一批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内的立法联系点。基于律所、公证处贴近群众、服务人民的工作优势,在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中,找准问题,精确发力,收集到了最广泛的地方立法意见,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